“组长你看,这张报销单后面没有附相应的出差通知,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在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督查时,某单位的一份出差报销材料引起了督查组干部小束的注意。
发现情况后,督查组及时约谈该单位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
“这次出差通知是省厅下发,由市局统一组织的,当时蔡某一行3人去之前也跟主要领导汇报过了。感谢你们的提醒,我们现在就完善……”该单位办公室干部王某向督查组解释道。
出差通知补充完后,督查组仍带着疑虑,一堆台账中其他的出差报销手续都是完备的,为何唯独就这一个没有附相应的出差通知?难道只是疏忽?督查组将票据和出差通知进行了比对,发现了蹊跷:出差通知上显示蔡某一行3人出差去参加博览会,地点是湖南省长沙市,时间为3天,但住宿报销凭证显示只有第一天在长沙,第二天第三天却在张家界,这两地相距近400公里。
督查组进一步调查发现,在博览会举办期间,活动方并没有相应的外出安排。在掌握这些情况后,督查组决定趁热打铁,约谈了其中一名人员蔡某。
“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去长沙参加博览会,但是这张住宿发票却是‘张家界同程旅游服务公司’?”督查组开门见山。
“我们这次出差都是跟主要领导报备过的,而且费用方面也没有超标……”蔡某顾左右而言他,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
“这两地可相距近400公里啊,9点的活动,你们怕是5点就要起来了吧……”督查组张组长换了一个轻松的方式问道。
“活动3天时间,我们也只在湖南待了3天,也没有报销额外的费用……”蔡某脸越来越红,低头小声说道。
“你们不是只在长沙待了3天!这张发票,地址虽然只有街道和门牌号,但是查询显示在张家界景区附近,你又怎么解释?”张组长继续追问。
“我向组织承认错误,是我的思想出现了问题……”蔡某知道瞒不住,沉默了一会,向督查组袒露实情。
经查,张某、蔡某、卞某一行3人根据安排,前往湖南省长沙市参加为期3天的博览会。当天上午参加完博览会开幕式后,3人私自改变公务出差行程前往张家界借道旅游,并将在张家界的住宿费及出差补助等混在出差长沙的费用中报销。最终,张某、蔡某、卞某3人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有违规报支的费用。(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