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江苏省委批准,江苏省纪委监委对镇江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童国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童国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提拔使用干部,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童国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家人失管失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童国祥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童国祥简历
童国祥,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江苏扬中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扬中市财政局办事员,团委副书记、书记,三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宣传部副部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三跃镇党委书记等职。1996年3月任扬中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0年12月任扬中市委副书记;2002年11月任镇江市京口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2006年2月任京口区委书记;2006年11月任句容市委书记(其中2009年12月明确为副市级);2012年5月任镇江市委常委、丹阳市委书记;2016年6月任镇江市委常委;2016年9月任镇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系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镇江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8年6月25日终止人大代表职务,7月19日免去镇江市委常委、委员、市委宣传部部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