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08浏览次数:1428

  违规吃请、收送节礼、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等“四风”问题,是易发多发“节日病”。国庆假期又至,为坚决遏制“四风”顽症,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现将6起今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示通报如下: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荣生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8年3月,吴荣生假借信访值班名义,不参加区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与多名干警一起接受该院某工作人员吃请,在其家中聚餐饮酒,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4月,吴荣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法院系统改任非领导职务。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常州生命健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周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中秋节前,经周洁同意,该公司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并作为节礼赠送。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周洁多次安排下属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用于吃喝招待,并多次在公司食堂违规组织聚餐。2018年7月,周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阴市环保局青阳分局原局长赵健良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问题。2014年2月至2018年6月,赵健良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共计人民币2.2万元,1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香烟。2018年8月,赵健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张家港市公安局凤凰派出所所长缪峰私车公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缪峰先后97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共计费用2.56万元;其办公室面积超过规定标准26.83平方米。2018年3月,缪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徐州市泉山区绿化管理所所长张照辉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张照辉先后4次安排下属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白酒供其个人使用,2次违规组织单位人员聚餐,上述费用以办公用品、加班用餐等名义报销。2018年4月,张照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安市航道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鲍立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7年,由鲍立新决定,淮安市航道管理处通过自立名目、配套上级表彰等方式,以交通补助、加班费、考核奖等名义,多次违规发放津补贴。2018年5月,鲍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6起问题,大多发生在节假日,甚至是今年的重要假期内,反映出在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或心存侥幸越规破纪,或明知故犯屡教不改,或自作聪明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警醒自己,严守纪律规定。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落实纪委监委的监督职责,协助并推动党委(党组)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把深入整治“四风”、防治“节日病”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对党员干部再提醒、再教育。要紧盯节日假期,创新监督举措,既深挖细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又排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升节日假期正风肃纪的监督质效,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要坚持常抓不懈,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始终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一律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